一、签约宗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认真落实南阳市文联工作部署和年度重点工作要求,建强文学梯队,提升南阳骨干作家影响力,发展、壮大“南阳作家群”,推动南阳文学精品创作,促进南阳文学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时间
申报自即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
三、签约作家条件
1.坚持党的文艺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
2.南阳籍或外地籍长期在南阳工作、学习、生活,年龄60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3.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文学创作,按时完成创作计划,积极参与南阳文学院组织的文学活动,服从南阳文学院的指导管理。
4.有较强的文学创作实力或文学创作潜力,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过3万字以上的文学作品或10组及以上诗歌,或在正规出版社出版过文学作品(集)。
四、签约人数及期限
本批签约作家10人,每三年签一批,以从事小说、诗歌、散文、文学评论、网络文学等创作的作家为主。签约时间从签约之日起计算。
五、签约作家权利
1.根据创作需要,南阳文学院为签约作家完成重大题材创作深入生活、重点采访、创作采风等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签约作家参加南阳文学院统一组织的采风活动或执行南阳文学院下达的采访采风任务,所需费用由南阳文学院承担。签约作家其他形式深入生活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2.南阳文学院每年为签约作家举办1次作品改稿会。
3.签约作家优先参与南阳文学院举办的采风、讲座、交流、作品研讨等活动。
4.根据签约作家创作情况,南阳文学院组织开展宣传推介活动。
5.建立准入退出机制。签约作家可自主提出终止签约的书面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可解除签约。
六、签约作家义务
1.签约作家每年需创作完成不少于1部(篇)文学作品。
2.参加南阳文学院组织的文学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签约作家不得利用签约作家身份从事违纪违法犯罪活动。签约作家违法违纪或因行为不端造成恶劣影响者,或者不能履行签约作家义务的,南阳文学院有权单方面解除签约协议。
七、考核办法
签约作家每年向南阳文学院上报年度创作、发表、出版、获奖等情况,以此作为对签约作家年度考核的依据。
八、申报签约程序
1. 签约作家申报采取个人申报的方式。
2.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南阳文学院第一批签约作家申报表(见附件)1份。
(2)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文学报刊、出版社发表、出版的文学作品目录1份。
(3)已发表的代表作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作品获奖、转载证明及其它情况说明。
(5)身份证复印件1份。
以上纸质材料寄至南阳文学院(联系人:庄中顺;电话:0377-61170719、19036721025;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孔明大道南阳市文联四楼南阳文学院;邮编:473000),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587218747@qq.com。
3. 签约作家管理工作小组根据申请者的创作情况和创作体裁、题材、内容提出初步建议,由签约作家评审组评选,确定签约人员,报南阳市文联研究确定。
4. 签约作家与南阳文学院签署协议。
附件:1.《南阳文学院签约作家管理办法》
2.《南阳文学院签约作家申报表》
南阳文学院
2024年8月21日